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3(政务微博微信的意义)

时间:2022-10-23 02:09:09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逐级向省政府办公厅、省网宣办报备名称、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后,要及时入驻“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务微博和微信是互联网的一种新型应用,具有强大的网络传播力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公众,宣传政府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微博和微信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2016年底前,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开通政务微博、微信;2017年底前,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告》为主导,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以微博、微信为牵头。支持、响应、快速响应全省政务微博、微信矩阵;2018年底前政务微博微信的意义,力争在全国形成较大影响力。

2.加强内容建设

(一)公开政务信息。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积极、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政府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和认识。对涉及本地区和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要依法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以及工作的进展。

(二)加强政策解读。着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通过网络访谈等方式,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注重运用数字化分析、图表等通俗易懂、受大众欢迎的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三)积极引导舆论。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开辟专题栏目,发布新成果、新经验、新亮点,讲好安徽故事,提升安徽形象。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重要政务舆论、涉及地方部门的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上,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互动应对。与公众密切沟通,积极开展线上沟通,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和实施过程中了解公众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开微博评论、私信、微信等功能,接受咨询请求、意见和建议等。对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程序转接答复;不属于责任范围的,应当说明情况并指出解决办法。答复要依法依规办理,实事求是,直接具体,通俗易懂。

(五)探索便民服务。鼓励政务微博、微信开放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保等互联网新兴服务,变“大众跑腿”为“信息跑腿”。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库建设,收集整理气象、医疗、教育、交通、社保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

3、规范工作流程

(a) 收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内容原创性,制定采集编辑方案,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原创信息质量。标准化信息原则上转载于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府网)、国家部委网站、省政府网站(@安徽省人民政府)、市政府网站、人民日报、安徽日报、和市政府网站。党报等是信息转载的来源。转载信息必须符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并注明信息来源。

(2) 编辑。政务微博和微信应采取文字、图文、音视频、网站链接相结合的形式,做到内容可见、可读、可感。语言简洁准确,语言规范友好,语气平和,态度公正,对话互动对等。

(3) 审查。根据政务微博、微信内容清单,分类确定内容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类别和审核流程,严把政治、政策、法律、文字、保密、舆论关。涉及重大政务、突发事件、具有社会影响力和高度敏感信息的信息,应当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审核发布,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权威.

(4) 出版。对涉及地方部门的重大政策信息、重要政务舆论、重大突发事件政务微博微信的意义,及时发布省政府微博、微信,各市、县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微博省政府力争1小时内转载,微信“订阅号”不得迟延1个工作日。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微博发帖数量和政府事务微信推送时间,严格发布时间限制,形成长效机制。

四、完善支持体系

(一)加强平台建设。

一、加强认证登记。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对微博、微信的注册和认证,必须与省政府政务微博、微信综合服务平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一致。政务微博、微信的命名应简洁易懂,原则上应包括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逐级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网宣办。政务微博、微信关闭或变更的,原则上应提前报告;紧急关闭的,应按程序尽快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网宣办报告。

2.加强矩阵建设。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后,应及时进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告》微博、微信大厅。已开通的要在2016年9月1日前落户。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要在显着位置增加官方微博和微信二维码链接,推广新媒体平台。力争用2~3年时间,建成协调统一、上下联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安徽政务微博微信矩阵。

3.推进“双微”协同。要把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放在同一重要位置,促进共建共享,实现功能互补和信息互通。要把握传播规律,利用微博发布快、互动性强、微信定向推送、精准服务的特点,不断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形成“双赢”的良好局面。微”联动协同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

1、组建运维团队。要探索利用外包服务方式,加快组建政府微博微信运维团队,省级政府部门和市级政府微博微信运维人员不少于2个,县城不少于1个级运维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牢牢掌控政府信息发布权。

2、充实人员力量。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联络人员和信息人员制度。联络员负责信息内容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网民留言处理,社会关切等工作。信息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等待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省政府办公厅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交流和研讨,不断提升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能力。各市、省政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政务微博、微信监管单位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调业务部门和有关方面提供发布、互动和响应的内容。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切实做好线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应对、舆情处理等工作,做到线上线下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要建立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务网站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政务微博、微信与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和商业网站协同,形成矩阵式互动传播,

(四)保障信息安全。

1.建立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回复公众信息,跟踪网络舆情。

2.规范账户管理。政务微博、微信账号应专人使用,密码应定期更换。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备上登录政府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未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内容。公众要求保密的个人信息和诉求不得公开,可能造成个人权益损害的内容不得公开、散布。

3. 制定应急计划。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政务、微博、微信应急管理预案,第一时间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和舆论事件,缓和局势、消除影响。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动和指导省政府系统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负责同志负责。各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动和指导本辖区政务系统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同级政务微博和微信。省政府各部门负责本省政务微博和微信,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网络运维费等公共预算,做到统筹兼顾。要明确具体负责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的机构和专门人员。可以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解决运维人员不足的问题。预算和财务管理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政务微博和微信基金中安排相应部分,开展必要的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建立专业机构评价、社会评价和工作评价相结合、分级分类的政务微博、微信评价评价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微博、微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对于“丧尸”、“睡觉”的微博、微信超过15天未更新,在发生重大舆论事件时,失去话语权,无法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安全事件微博、微信通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停。

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办法,并于3个月内将实施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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