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车”乱象被曝:改装车被隐瞒车况正常销售(汽车改装找哪些店)

时间:2022-10-14 16:17:27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近日,来自北京的朱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5月中旬,他在“人人车”二手车平台挂售一辆经非法改装的越野车。6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以卖家身份致电“人人车”官方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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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贴身,专业评测检测,没有“黄牛”降价?二手车交易平台“人人车”一站式服务的背后,未必全是“惊喜”。

近日,来自北京的朱先生向澎湃新闻报道,5月中旬,他在“人人车”二手车平台上挂牌了一辆非法改装的越野车。平台派出的鉴定人多次上门,均表示没有异常。后来,他说自己找到了买主,并以自己的名义与他签订了交易合同,承诺转让所有权。合同上标明车辆状况“需重新检验”,次日,估价师以买方发现问题为由要求买方退车,否则不予转让,甚至表示该车将作为“北京牌背靠背车”出售。

估价师向澎湃新闻承认,自己是一名二手车经销商,不久前与几位朋友分享定金,其中一位成为“人人车”的合伙人代表。他说是买家检查了车,收到后才发现问题。6月7日,《人人车》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复检后,平台发现该车有“割痕”,无法按原价取车,但第三方可介入检查。

该越野车在人人车平台上的展示图

人人车平台上的越野车展示图

记者了解到,朱先生的车在整车性能方面进行了多次改造,比如增加轮胎、更换悬架、抬高底盘等,但并未向当地车管所报告,这是“非法修改”。但在平台的相关展示页面上,该车被综合评定为“状况良好”,100多项测试结果显示正常,并没有提及“改装”。

这背后是“人人车”平台的乱象。记者调查发现,“人人车”平台及其合作伙伴实际上形成了“前店后厂”的模式。前者收取定金,打包二手车买卖双方信息,打包出售;后者支付定金并购买包裹,并实际进行车辆的评估、销售,甚至签约和售后。平台在合作伙伴资质审核、车辆监管、售后服务等方面可能存在漏洞。

“人人车”一位分管多个区域的线上城市经理表示,目前“人人车”在全国采取“合伙人”加盟方式,没有直营店。入职没有门槛,不需要经验,不需要任何资格,经过简单的培训和考核就可以成为所谓的“高级评估师”。至于官网声称交易车辆经过“249项标准专业检验”的说法,也无济于事。

100多辆非法改装车检测正常,可以代为转让?

朱先生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底,他买了一辆JEEP牧马人越野车,2014年上牌,开了8年左右。在此期间,他进行了两次重大改装,改变了轮胎尺寸、减震系统和增加了保险。酒吧等,“前后一共花了几十万”,但他们并没有去DMV备案。他说:“我们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不是特别严格,修改后在路上被交警抓到就是罚款。”

今年5月中旬,他将该车挂牌在“人人车”平台,当天就收到平台发来的短信,称将派鉴定师进行现场检查。朱先生说,上门的估价师张强(化名)现场看过3次车,对车况没有异议。他对改装车很满意,说很值钱,估价24万到25万元。.

朱先生表示,5月16日,张强表示已经找到买家,可以快速成交,最终成交价为22万元。然而,“买家”从未出现。

很快,张强和朱总签订了交易合同。朱先生说,他在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合同是以鉴定人张强的个人名义签的,并没有“人人车”的相关字样。对方在合同“车况”一栏中也填写了“需重新检验”。对此,张强解释说“他们的合同都是这样签的”,并展示了其他客户的几份合同以打消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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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总表示,双方约定由张强负责移交,他负责合作。张强还在合同的白色复印件上写下了“5月30日前完成转让”的字样。不过,取车时,张强并没有提到恢复原车配件的问题。

朱先生提供的签约合同

当晚,朱先生收到了全款,张强随后将车开走。5月17日上午,张强发文称,买家因变速箱变形、底盘前桥焊接等原因要求退货。

记者此前通过“人人车”微信小程序页面看到,该车显示可以预约看车,价格为23万元。车辆实拍照片有几十张,但页面下方100多项检测数据正常,描述为“外观有少许缺陷;发动机、变速箱工作正常,怠速规律无抖动,转向灵活;个人单手车;车辆整体状况良好。

6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以卖家身份拨打“人人汽车”官方服务号,询问是否可以出售非法改装自用汽车。对方表示汽车改装找哪些店,情况需要鉴定师上门检查后再确定。

该车此前被挂在“人人车”平台上,被描述为“综合车况良好”,且百余项检测结果显示正常。

该车此前挂在“人人车”平台上,被形容为“整体状况良好”,100多项检测结果均显示正常。

据公开报道,多地交警提醒,非法改装汽车不仅违法,而且有害——涉及改道可导致车辆自燃;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等,都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和平衡。,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等。

“非法改装车”可以交易吗?二手车平台的车辆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平台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隆安律师事务所顾静律师认为,擅自修改机动车登记的结构、结构和特性,导致机动车信息与登记信息不一致,不能通过“合法渠道”转移,签署的销售合同是“无效合同”。

同时,顾静认为,如果进行非法改装车的销售,构成行政违法,经营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

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顾静认为,该行为涉及虚假宣传、向消费者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相关改装维修信息,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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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港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路川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擅自改装汽车”行为是“强制性”强制性规定,不是“有效”强制性规定”,法律不明确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销售。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沉海东表示,关于“非法改装车”交易问题,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禁止非法改装车”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还是“有效”的强制性规定。但这本身就存在争议,“迫切需要引导相应司法机关的意见”。他说,即使合同有效,因为“非法改装车”不能上路,所签的销售合同也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买方可以取消。合同。

估价师竟是二手车商,被指说“威胁”

朱总表示,拒绝还车后,张强表示,如果不同意还车,不办理过户手续,甚至打着“北京牌回车”的名号卖车。到房车”。“背着车主的车”是指不能转让,继续“背着”原车主姓名行驶的汽车。

朱先生随后致电人人车官方客服投诉。他说,客服人员称,评估师不是平台的正式员工,而是“合作者”,平台没有管辖权。客服还表示,平台已发短信提醒,如果带有“人人车”标识的电子合同在成交时未以本人真实信息签署,将无法享受相关保障该平台。

6月7日至8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鉴定人张强。他承认自己是二手车经销商,两个月前和几个朋友分了押金,其中一个人代表他签约成为“人人车”的合伙人,没有实体店。澎湃新闻注意到,张强曾在某汽车论坛留言自称是汽车销售员,留下的号码与记者拨打的号码相同。

张强说,他来验车时,只检查了车辆的外观,车底的情况需要“升降机”才能检查。在与朱先生签订合同时,他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了协议,表示该车辆是他“个人购买”的。他还提到,平台从未提供过合同文本,是他们准备的。

记者注意到,人人车平台承诺“以高级鉴定师和手持设备为质控”,并设置了249项检测标准和双检测机制。不过,张强承认,该车并没有经过官方的重新检验——买家从朱先生处取车后,直接去找司机将车开走。第二天,对方用“电梯”检查了车底。

他说,买家没有相关的检测报告,但“用肉眼和经验”看到了问题。澎湃新闻记者询问了买家的电话号码,但张强以对方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对于朱某声称以“北京牌借车”的名义威胁他,张强没有解释,只是说“提醒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朱先生提供的短信通知截图,5月17日晚,也就是张强要求还车后,系统提示“销售”人员修改车价翻了两番,从24.8万元涨到22万元。.

朱先生提供的车辆违章查询记录和平台提示价格变动的短信。

6月7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拨打了“人人车”平台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车辆交易已完成,平台上架链接已下架。但直到新闻稿发布前不久,该车的列表页面才显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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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另一名“人人车”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合同明确规定车辆状况“需重新检验”。经公司核实,平台复检发现朱先生的车辆有割痕。平台无法以原价取车。建议朱先生根据“焊车”的情况选择还车或重新协商车价。复查结果如有疑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介入。

对于前述鉴定人张强的身份,该工作人员介绍,平台目前有“合伙人”机制,双方为合作关系,平台对他们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于以“北京牌借壳车”为名威胁出售消费者车辆等行为,“平台将追究其责任”。

6月14日,朱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就在几天前,从未出现在张强口中的买家打来电话,承认自己也是北京当地的二手车经销商,要求退款并还车。 . 此外,朱先生还查询发现,5月17日至6月14日,该车多次驶离路面,有进出停车场记录,发生1起违规事件。

对于车辆违规等问题,张强此前曾表示,朱总不负责任。

人人车“合伙人”加入混乱

朱先生说,估价师3次验车时穿着人人工作服,收到的都是官方信息,“早知道不是直接卖给个人,而是卖给二手车商。”我根本不会选择这个平台。”

“人人车”官方加盟页面

“人人车”官方加盟页面

6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以“咨询加盟合作伙伴”为由,拨打了“人人车”官方加盟热线。客服人员表示,加盟合作伙伴不需要实体店或相关经验,未来公司会安排免费线上培训。很快,一位自称是“人人车”网络城管的工作人员联系了记者,并发送了相关加盟信息。

城管负责人表示,目前“人人车”在全国采取“合伙人”方式加盟,没有直营店。准入无门槛,无需提交任何工商资质和材料,允许异地经营。支付定金并购买“人人车合作伙伴套餐(以下简称套餐)”后,平台每天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本地交易信息资源并分发工单。

以记者提供的城市为例,存款标准为6000元。如果您在三个月后自愿退出平台,并且没有不良交易记录,您可以获得全额退款。“包包”目前分为两个等级:2万元,包括250条工单信息;13800元,包括150个工单信息。所谓工单,主要是指买卖双方的信息,包括验车的时间和地点。“合伙人”实际上承担着评价、销售等多种身份,如参观车况、谈判价格等。

记者注意到,一位加盟商的宣传材料称,“车源价格与车主协调后,可退车,可直接批发,可在全国平台上销售。”

店长解释说,如果合伙人上门后觉得“车源合适,有利润可赚”,可以直接把车带走,“车子的差价都属于给伙伴。” 如果有买家看中了平台车源并主动出价后,只要价格接近挂牌价,平台就会直接下发工单,相应的合作伙伴会促成线下交易。此时,合作伙伴还可以获得与交易价格成比例的额外“平台服务费”。城管负责人表示,车源服务费保障最低收入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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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和“人人车”某线上城市经理的对话

记者与《人人车》网络城管人的对话

当记者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测评测试经验时,经理表示,签约后平台会提供操作视频流程,安排线上培训测评,“但是测评很简单,不要’完全不用担心。” 经理后来也发了消息。我写了一个13分钟的检测过程视频,比如判断发动机怠速是否正常,是否支持前底盘等,但没有说明如何判断,也没有事故检测内容汽车,燃烧的汽车和起泡的汽车。

对于车源展示页面的100多项测试,店长直言只要验车后觉得没有问题,客户就会认可。,对方含糊表示,只有在售后发生交易纠纷时,才有可能进行相应的检查。

该经理还表示,如果在车辆过户前发生纠纷,平台是否会介入处理,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平台不提供任何交易合同,可按需提供“人人车”工作服和工作证。

“当你认为你可以接受命令时,我会给你发命令。” 经理不断敦促记者加入。

律师:“人人车”存在管理漏洞,或维权难

沉海东律师在阅读了记者获得的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材料后认为,“人人车”平台的运营管理存在漏洞,对合作伙伴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保持。”

他表示,抛开上述“非法改装车”问题,如果车辆是合法车辆,上述交易中有四个法人主体,即销售汽车的平台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以及平台加盟商。和二手车买家。

他认为,首先,真正在人人车平台上提供评估和洽谈服务的是加盟商,而不是员工。如果不明确告知消费者,就会对消费者产生误解,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根据人人车平台官网关于合作伙伴的产品介绍以及与加盟商在《合作协议》中的约定,所有合作伙伴均需办理工商登记。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因此,也明确了二手车经营应有固定场所。因此,经营应符合工商登记管理的法定要求,不得异地经营。

上述例子中,平台宣传的“专业鉴定师”实际上是二手车商以鉴定师名义收车,或与平台宣传的“直销”、“全程托管”相悖。属于违约行为,用户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消费者欺诈,可要求平台支付三倍的服务费。用户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消费者欺诈,可要求平台支付三倍的服务费。用户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消费者欺诈,可要求平台支付三倍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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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得的加盟宣传资料

对于上述改装车事件,沉海东律师表示,对于车辆上市,根据人人车平台宣传的交易流程,朱先生应向平台提供车辆信息,平台委托加盟商评估根据平台规范,将车辆信息放到平台上。评估结果和二手车销售信息在平台上公布。买家看到广告后想买,最后买卖双方通过平台签订销售合同,平台收取服务费,平台从服务费中抽取部分佣金。给加盟商。但本案中,由于加盟商并未通过平台达成交易,

沉海东进一步分析,首先汽车改装找哪些店,关于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朱先生和张强。买方原则上应为估价师张强,对合同负有责任。在签订的合同中,车辆状况写为“需重新检验”,并没有具体说明买方接受的车辆的具体状况。无论如何,车辆的状况都是认可的。”如果是这样,张强应以22万的价格接受车辆并配合过户,不能过户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平台是否应对评估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人人车”平台认定张强为平台人,代表平台进行评估和交易谈判服务,所以张强强构成平台的“形象代言人”。虽然“人人车”平台与鉴定人的特许经营合同中规定禁止与用户进行私下交易,但不影响平台,仍对张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沉海东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二手车平台进行交易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标的要与实际买家和转让标的一致;2、在交易过程中,应与实际买卖双方核实车辆状况。,并同意签订合同;3、如涉及第三方验车,需第三方提供验车资质或授权委托书;

人人车平台官网宣传

人人车平台官网宣传

人人车被指控虚假宣传

二手经济逐年走俏。网络二手车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频频曝光,“人人车”平台也屡屡被点名。

记者注意到,在某消费者投诉平台上,截至2022年6月14日21时,与“人人车”相关的投诉共计1909件,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平台迟延过户问题上。 、隐瞒真实车况、拖欠车主尾款等情况时有发生。有消费者反映,“人人车”平台在取得车辆并签订合同后延迟过户;另有消费者表示,交易完成后,平台以“车辆重检问题”等原因拒绝付款。车辆的最终付款并要求重新协商车辆的交易价格。

今年“315”期间,北京消费者协会发布二手车交易和消费调查,发现“人人车”平台涉嫌隐瞒转让车辆、隐瞒实车情况等,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市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二手车数据信息登记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在网上免费查询交易信息、维修记录和车辆事故记录,并呼吁建立评价体系,明确车辆检查。标准,建议启动红黑名单制度,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银江告诉澎湃新闻,二手车平台属于电商平台,必须按照《规定》承担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法律。首先,要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引导和督促供需双方在平台上进行合规交易;其次,平台负责对平台商户或合作伙伴的资质进行审核。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外,

官网显示,人人车成立于2014年4月,平台以“C2C”模式进入二手车市场,提供上门估价检测、销售、置换等服务。为了控制在售车辆的质量,人人车声称通过自建的专业评估师团队,建立了249项检测标准和双重检测机制。

平台附属公司是“”。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胡迪。所属行业为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行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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