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结构与管辖

时间:2022-10-19 14:06:47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然而,由于受到金融降杠杆与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中融入方(融资人)违约规模也逐步增大,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的案件也逐

金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结构和管辖权

本文转自游章军、闫晓峰公众号《法学研究实战》

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总量巨大,对发展实体经济、解决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金融去杠杆、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中借款人(融资人)的违约规模逐渐增大。纠纷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因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发生了哪些纠纷,如何防范,成为金融领域纠纷解决的热点和焦点。我们将分阶段介绍典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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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结构

目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定义,无论是交易所还是登记结算公司,均明确界定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为质押的合格资金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持有、向符合条件的资金出借人(以下简称“金融出借人”)借款,并同意日后返还资金、解除质押。根据股票质押是否通过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系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涉及质押、违约处置等操作的质押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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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的管辖

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实质是以股票质押为担保的金融借贷,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产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的住所,以及书面协议的标的物。争议实际联系地等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区分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一般涉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主体和登记结算公司,但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上存在一定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点的批复》(发复[1996]9号)规定,在交易场所开展证券回购业务的,交易场所所在地应当是履行合同的场所。内部交易合同履行地为相应交易场所所在地。在上述交易所以外开展的证券回购业务,原付款方(经销商)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合同履行地为场外交易资金来源地。因此,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履行地有明确答复,在具体约定履行地的选择合同履行地时,有必要提前预判。签署或提起最终诉讼的时间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可能出现的管辖权。回应反对意见。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履行地有明确答复,在具体协议签订时或终审诉讼时选择合同履行地时,需提前预判,可能产生的管辖权。回应反对意见。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履行地有明确答复,在具体协议签订时或终审诉讼时选择合同履行地时,需提前预判,可能产生的管辖权。回应反对意见。

二、强制公证的管辖和选择

由于程序快捷,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明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公证债务票据的执行逐渐成为证券公司和大多数金融机构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的地方。” 因此,在签发执行证书后,

由于证券公司等金融出借人大多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可能分散在全国各地。执行公证方式时,约定出借人所在地或者其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法院有管辖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关于湖北安陆市政府关于河南焦作中院“误判”“错误执行”案的通报》和河南高院《关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暴力反抗安陆市政府执行情况的通报》对该法的批复([2002]智检字第262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经公证人依法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 “据此,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权,公证处无权确认当事人约定了执行管辖权。” 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判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公证,并据此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公证人依法授予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据此,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权,公证处无权确认当事人约定了执行管辖权。” 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先考虑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公证股票质押式回购,并据此办理。综合判断和选择。公证人依法授予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据此,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权,公证处无权确认当事人约定了执行管辖权。” 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先考虑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并据此办理。综合判断和选择。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据此,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权,公证处无权确认当事人约定了执行管辖权。” 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先考虑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并据此办理。综合判断和选择。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据此,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权,公证处无权确认当事人约定了执行管辖权。” 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先考虑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并据此办理。综合判断和选择。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公证,并据此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因此,贷款人在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时,应预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公证,并据此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除股票质押担保外,贷款人通常要求借款人为财产提供担保或担保。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证债权文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公证债权文件授予的执行效力范围包括主债和担保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仅包括主债的,不受理担保债的执行申请;仅包括担保债的,担保债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被接受;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与主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一并公证的,申请执行主债和担保债可以一并申请,但如果不一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则需要单独办理,即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未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诉讼或者仲裁方式或法律规定,并指定管辖权。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执行主债和担保债可以一并申请,但如果不一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则需要分开办理,即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未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需要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确定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并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执行主债和担保债可以一并申请,但如果不一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则需要分开办理,即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未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需要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确定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并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而未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则需要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确定诉讼或仲裁方式,并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而未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则需要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确定诉讼或仲裁方式,并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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