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回购报告书新浪财经(盐湖股份股票)

时间:2022-10-21 23:15:04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62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回购报告

重要提示:

?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出席了会议。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根据《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和《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的规定盐湖股份股票,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属于董事会的批准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万元。1万元,不低于7.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40.62元(含)。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亿元、回购股价40.62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6,927,622股,约占公司最近一次回购股份总数的0.68%股本。以回购资金总额7.5亿元的下限和每股40.62元的回购股价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将不低于18,463,811股盐湖股份股票,约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34%。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公司已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所需资金无法到位而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计划可能因回购期内公司股价连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股份回购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股东已放弃认购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未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转让给股东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上述情形不能授予的,存在已回购但未授予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的风险;

4、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新规和要求的风险,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和要求而无法实施或需要实施的风险进行调整。

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国有资产,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振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股份回购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有效维护了股东利益,增强了投资者信心。同时,考虑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自本次回购股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因批准等不确定因素未能实施该目的,或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目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并继续经营;

4、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方式:

盐湖股份股票_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_「盐湖股份股票」

通过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统,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40.62元,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审议通过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股份回购。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派发股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割、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四)回购股份种类、回购资金总额、金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为7.5亿元至15亿元。具体回购资金以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比:

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亿元和回购股价40.62元/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6,927,622股,约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68% 5,432,876,700 股。

以回购资金总额7.5亿元的下限和回购股价40.62元/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8,463,811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股本的0.34%股本 5,432,876,700 股。

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股份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满足以下条件的,回购期提前到期:

(一)回购期内,如果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计划执行完毕,即回购期提前到期;

(二)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的,自原定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决策过程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可能发生以下变化:

1、若回购总额上限为15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40.62元,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6,927,622股,占比约0.68%占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分享课

在此更改之前

这种增加或减少

在这个改变之后

数量(股)

部分

数量(股)

部分

限售流通股

3,990,560.00

0.07%

+36,927,622.00

40,918,182.00

0.7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8,886,112.00

99.93%

-36,927,622.00

5,391,958,490.00

99.25%

股份总数

5,432,876,672.00

100.00%

5,432,876,672.00

100.00%

2、如果回购总额的下限为7.5亿元,回购价格的上限为每股40.62元,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8,463,811股,占比约为0.34%公司总股本中,全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的预期变化如下:

分享课

在此更改之前

这种增加或减少

在这个改变之后

数量(股)

部分

数量(股)

部分

限售流通股

3,990,560.00

0.07%

+18,463,811.00

22,454,371.00

0.4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8,886,112.00

99.93%

-18,463,811.00

5,410,422,301.00

99.59%

股份总数

5,432,876,672.00

100.00%

5,432,876,672.00

100.00%

注:以上变动暂未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_盐湖股份股票_「盐湖股份股票」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经营、盈利、财务、研发、债务、业绩等影响的意见

公司能力分析、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以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履行债务及继续经营的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267,358,712.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335,134,681.61元。假设回购资金上限已用完,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94%和8.03%。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的适当时间支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能力、未来发展等。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化,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份回购不会损害公司履行债务和继续经营的能力。

(九)回购后依法注销或转让股份的相关安排,以及防止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回购股份作为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此,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

二、股份回购相关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权计划在董事会的批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办理股份回购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管理公司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并授权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专门的证券回购账户,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按照有关规定回购公司股份的机会,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

3、编制、修改、补充、签署、提交、报告、执行部分公众股份回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合同和文件,并作出相关声明;

4、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股份回购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形势发生变化的,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事项必须经董事会重新表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处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5、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须经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本次回购方案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继续、调整或终止。业绩,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6、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如需修改《章程》,办理《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等相关事宜变更登记;

7、上述未列明但回购股份所必需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完成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监管监督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表决程序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本次股份回购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其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份回购计划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盐湖股份股票_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_「盐湖股份股票」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符合公众意见。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四)信息披露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http://巨潮资讯网,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告第 2022-069 号。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http://www巨潮资讯网,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告第 2022-070 号。

3、《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网站上披露。 cn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

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于2022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编号:2022 -07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定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操纵回购期内的行为说明、增减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减持预案

1、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的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定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没有单独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与他人共同的市场行为。

3、公司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定前六个月内减持。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1%以上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前述减持发生时,公司未拟定回购方案,控股股东未知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未来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及时执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股份回购开立账户

公司已开设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本次股份回购将通过该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受深交所监管。

(二)回购期内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内,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次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

3、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额;

4、公司在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后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回购未实施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应当停止回购,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和股份变动公告。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