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拟转让招金期货20.04%股权,交易对价6943.86万元(新华锦股票)

时间:2022-10-16 08:10:31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6月1日,A股上市公司新华锦发布关于转让招金期货20.86万元的交易价格出售公司持有的招金期货20.04%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招金期货股权。2018年

6月1日,A股上市公司新华金发布关于转让招金期货20.04%股权的公告。金新华在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聚焦国际贸易主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拟出售所持招金期货20.04%的股份交易价格为6943.86万元。不再持有招金期货股份。本次股权收购尚需获得期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存在因期货监管机构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失职而导致股权转让失败的风险。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截至公告披露日,淄博市财政局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截至公告日,招金期货的股权结构为:持股49.96%,持股30%,新华金持股20.04%。

金新华于2018年参股招金期货。2018年4月28日,金新华发布关于收购部分股权的公告。当时,金新华表示,公司参股招金期货后,招金期货现有业务与公司现有国际贸易体系将有效整合,公司也将给招金期货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据了解新华锦股票,招金期货成立于1993年4月,2018年至2020年,招金期货营业收入分别为10110.16万元、9192.05万元、11508.38万元,净利润780.26万元、-6648万元、1083.06万元。今年一季度,招金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203.06万元,净利润155.50万元。

关于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告称,本次交易聘请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标的价格为31,320.00万元(每股2.983元)。供参考,经双方协商协商,最终确定招金期货股权交易价格为3.3元/股,新华金持有的20.0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6943.86万元。

公告显示,本评估报告以202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招金期货股东权益总值的最终结论,招金期货股东权益总值评估值为确定为31320万元,增加值15885.66万元,增加值率为102.92%。

实际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资产法两种方法。

采用市场法评估,招金期货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值评估结果为:账面价值15,434.34万元,评估价值31,320.00万元,增加值15885.66万元,增加值102.92%。

采用资产法评估,评估基准日招金期货全部股东权益市值评估结果为:账面价值15434.34万元,评估价值16469.79万元,价值-增加值1035.45万元,增加值率为6.71%。

为什么要用市场法来评价这个评价的结果?金新华在公告中解释称,资产法评估从资产购建的角度客观反映了公司净资产的市值。市场法是对参考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以参考公司的股权或公司的整体价值与其盈利能力指标、资产类别指标或其他特征指标之一的比率,并用该比率的倍数来计算推断被评估单位应具有的价值。比率乘以获得被评估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本次评估中以资产为基础的方法不包括期货公司牌照的经营权、各分公司的销售网络、公司的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新华锦股票,市场法综合了资产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求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反映了公开市场在正常、公平交易条件下对企业价值的评估,包括供求关系的影响。 . 招金期货的股权价值是通过分析市场上类似股权交易的可比数据得出的,反映了市场对招金期货价值的认可。相对而言,市场法评估结果更可靠,

金新华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以下三个影响:

一是转让招金期货20.04%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业务结构,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2018年11月收购招金期货20.04%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6176.78万元。在持有招金期货股权期间,招金期货未进行现金分红。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的招金期货账面价值为5,765.72万元。本次股权出售将产生投资收益1178.14万元,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可以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进一步拓展转型业务,对公司战略转型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招金期货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招金期货的股权,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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