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延发工资、裁员合理吗深圳律协发布涉疫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

时间:2022-03-30 13:19:48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为助企业纾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涉新型...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为助企业纾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据悉,该指引回答了80个疫情之下常见的劳动法问题及相关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实务问题,依据权威,内容务实实用、专业精细,指引性强,企业和市民可在线免费领取

据介绍,该指引由13名经验丰富的劳动法律师组成编写小组编写,篇幅近4万字,采取“观点+依据+说明”的写法,让读者既能一目了然地知悉指引的观点,又能清楚了解观点所依据的相关规定

内容涵盖了新冠疫情下员工招聘,停工、用工管理,员工休息休假与工资支付,特殊劳动者如女职工、医护人员、从事疫情防治工作的劳动者、志愿者等在疫情期间的保护规定,以及由于疫情引起的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用人单位根据疫情状况如何进行规章制度的优化完善,以及疫情之下劳动争议的处理问题疫情下劳动关系可能涉及的主要方面都有所涉及,较为全面和具体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逍介绍,该指引以疫情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将疫情期间所涉各类劳动用工常见问题进行了分类和总结,依据我国法律规范、宣传防疫政策及规定,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导向

据悉,深圳市律师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律协”、官网同步发布该指引全文,广大市民、企业可通过相关网址获取

【读特新闻+】

典型问答: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能否以疫情为由进行经济性裁员,如果劳动者被裁,能否获得补偿

深圳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主任彭湃律师: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建议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注重协商,相互理解和包容,共担责任,共渡难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原标题:因疫情延发工资、裁员合理吗深圳律协发布涉疫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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