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区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消息

时间:2022-04-08 16:10:24来源:
导读  更新时间:2021年5月7日  福山区发布《关于做好福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各幼儿园: ...

  更新时间:2021年5月7日

  福山区发布《关于做好福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各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福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结合福山区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与证件审核

  招生对象

  小学: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注册过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有正式注册的2016级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报名方式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下载“烟台一手通”APP,选择“烟台市”-“福山区”-“教育专区”-“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报名。

  方式二:下载“爱山东”APP,选择“烟台市”-“福山区”-“民生百事”-“学生教育”-“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报名。

  招生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0日——6月14日。此阶段开放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网络拥堵,家长可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入学证件审核

  我区今年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要根据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中通知的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

  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5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补报名要求

  在6月14日前未能及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2日—7月15日,登录“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行补报名并参加核验。对于第一批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可在本时间段内修改、补充相关信息,进行补报名并参加核验。信息核验中,对无法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儿童,仍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

  对于第二批报名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二、招生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2021年拟升入福山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

  (一)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

  (2)房产证或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具体房产证明。

  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50%。

  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的:

  (1)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的无自有房产证明。

  (3)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等房产材料。

  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供租房信息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

  (2)租房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证明。

  (二)非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

  (2)房产证或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具体房产证明。

  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50%。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户籍为烟台市七区的免于提供)。

  (3)租房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在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2020年8月31日之前在福山区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或年缴税达到1万元的证明。

  三、学区划分

  福山区初中、小学招生,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的分布情况、学校周边居民区生源情况以及学校规模等方面因素(注:“就近”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

  学区划分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房产信息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

  对于在外地完成小学段教育后,申请到福山区初中就读的学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提供在福山区租房信息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各中小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四、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入学证件,一律不得变更替换;对于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就读学校。

  家长要如实填报入学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证件,如因填报信息或提供证件不实造成适龄儿童无法就近入学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对于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对于已在外地正式注册学籍的儿童,因家长故意隐瞒并再次报名入学的,经查实后,将予以清退。

  各学校、幼儿园要尽到告知责任,将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对不会操作报名系统的家长,尽量提供帮助。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区教体局教育科沟通,严禁盲目答复、随意答复。

  为维护特殊儿童合法权益,家长在为其办理入学报名时,应提供儿童残疾证号、残疾类型等信息,不得隐瞒。

  对报名入学的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国家相关政策妥善安置。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40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

  关于转学报名。拟转入福山区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7月12日—7月15日,登录“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转学)”进行转学报名并参加核验。无法通过大数据核验的,仍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

  为方便更多的家长了解福山区的划片招生政策,区教体局将通过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和“烟台一手通”APP中“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等公布福山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段招生咨询电话,0535-2136128。

  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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