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5月22日起至11月21日止,招商公路未减持公司股份,截止公告日仍持有公司股份115,5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五洲通讯关于股东减持5%以上的《股份计划公告》(以下简称“招商高速”)拟自2017年4月29日起15个交易日后9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所持股份数量,由不超过 25,014,04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本期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五洲交通股票,数量为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每次披露减持方案,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根据该规定,招商高速的减征期为5月22日至11月21日。
二、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二)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减股方案实施前,招商高速持有公司股份11,55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五洲交通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3)最近6个月股东减持情况
5月22日至11月21日,招商高速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日,其仍持有公司11,55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
三、减排计划实施结果
招商公路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公司股份未减持,仍持有公司股份11,55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但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